2025年11月7日,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爱斌、胡一强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2.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王爱斌按计划顶格减持,胡一强则完成计划减持上限。
减持计划实施详情
根据公告,华骐环保于2025年7月18日预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在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王爱斌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31.25万股(占总股本0.99%),胡一强计划减持不超过0.88万股(占总股本0.01%)。截至11月7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本次减持中,王爱斌与胡一强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具体明细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爱斌集中竞价2025年8月10日-2025年11月6日——1,312,5000.99
- 胡一强——集中竞价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8日10.738,8000.01
- 合计股数(股)————1,321,3001.00
注:王爱斌减持均价未单独披露,其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后15个交易日(即2025年8月10日)起的3个月内,与计划一致。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减持完成后,王爱斌与胡一强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有所下降,具体变化如下:合计持有股份合计持有股份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占总股本比例(%)
- 王爱斌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3,610,4222.73
- 3,610,4222.73
- 00
- 胡一强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35,2000.03
- 8,8000.01
- 26,4000.02
减持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规定执行,减持数量未超过预披露计划上限。王爱斌、胡一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累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8%”,胡一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次减持均未违反上述承诺。
此外,华骐环保目前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减持后,王爱斌仍持有公司1.74%股份,胡一强持有0.02%股份,二者作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其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市场人士表示,股东按计划减持属于正常市场行为,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及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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