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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封装用品、胶带环保要求被处以罚款2000元
2024年07月16日,益阳市邮政管理局就沅江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封装用品、胶带环保要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沅江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志军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办事处新和社区高丛树高富路18号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未按规定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封装用品、胶带环保要求
三、主要事实
有协议用户,但未向协议用户告知封装用品、胶带环保要求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整改未按规定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封装用品、胶带环保要求行为
承办单位:益阳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