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娄底市委网信办 的调查回复:对网友“刘超钢”所提问题的回复
网友“刘超钢”:
您好!
你在红网《问政湖南》上反映《涟源市环境保护局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的帖文获悉,2018年12月5日,您向我局申请公开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自筹建至今的全部环境信息,我局于2018年12月19日向您作出答复。今年2月14日、3月1日您再次向我局申请公开汇源煤气有限公司环境信息,现就您申请的内容再次回复如下:
一、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监测数据不属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历次的环境处罚决定均已在相应网站公开,请自行查阅! 三、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涟源市汇源煤气有限公司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报告不属于我局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关注,也欢迎继续监督!
涟源市环境保护局
2019/3/18